长宁公证之窗

 
     
   

   
 
 
 

    一段时期以来,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冒用知名企业的名义或虚构企业,以举行所谓的“庆典、开业周年、销售超额、幸运玩家……”等活动,举办固定电话号码、移动电话号码、小灵通号码、游戏帐号、QQ号等的“抽奖”。谎称抽奖活动由我们公证处公证。同时,这些不法分子还冒用我处名义或冒充我处公证员,以短信、电话、邮件、网页、信函等形式通知当事人持有的固定电话、移动电话、小灵通、游戏帐号等被抽中获奖,以博取当事人的信任,欺骗当事人以邮寄或银行转帐等方式支付所谓的“公证费”或相关“手续费”,达到非法敛取钱财的目的。
    这些不法分子的上述诈骗行为不仅损害了我处的声誉,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一部分当事人接连的核实电话、信息,使其他当事人正常的公证咨询通信受到了影响。
    为此,本处在此向网友特别忠告:本处受理的抽奖公证公证费由举办单位支付,不会要求中奖人支付公证费,公证员不会直接向当事人通知中奖。请大家对冠以"长宁公证处"名义发出的所谓“中奖通知”谨慎对待,提高警惕,谨防受骗!对冒用我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,我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    对经我处依法公证的合法抽奖活动的公证结果,我们均会在本处唯一公证服务网(6408.com.cn)上公开相关信息。

 

    识别假信息小窍门:(1)我们国家从未设立过“互联网公证处”;(2)按我国法律规定,有奖活动奖品超出人民币5000元时须经工商管理机关批准;(3)公证处和公证员不会直接通知有奖活动的中奖者中奖;(4)公证处不会向中奖者收取公证费用以及其他任何;(5)向公证员个人银行帐户汇公证费更显违法;(6)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处不可在我国境内进行商业有奖促销活动;(7)公证处向社会公开的电话只能是当地固定电话,不会是垮省市的移动电话……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当你遇到上述情况之一时,千万需谨慎,谨防上当!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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