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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内容提要 |
为了适应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,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,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,公证处于1996年起开始创建工作,建立了以公证处主任、党支部书记、团支部书记、青年文明岗队长为核心的创建小组,制定了创各级文明公证处、创市、区级文明单位的创建规划。
公证处长期来以抓窗口建设、抓文明单位创建,促公证处把各项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。公证处于1997年起连续被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“文明公证处”,并于1998年被记集体三等功;于1998年起连续被授予长宁区“文明单位”;于1999年起连续被授予上海市“文明单位”。
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,是长宁公证处公证人员自我提高、自我发展的过程,通过创建工作提高了公证处的整体水平和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。
为了便于大家了解长宁公证处创建文明工作的情况,我们正在尝试编辑的若干集短片,将陆续与大家见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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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显示最近10条节目片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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